首页 
 学院概况 
 双创动态 
 创业资讯 
 双创政策 
 双创教育 
 实践平台 
 双创成果 
 下载中心 
 联系我们 
省市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双创政策>>省市政策>>正文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通知

2021年11月02日 17:48  点击:[]

摘要:

       粤教毕[2019]3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实现我省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结合我省就业形势和政策,现在我省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以下简称择业期)政策,同时取消暂缓就业政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为高校毕业生营造宽松的就业环境,给予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更多双向选择的机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粤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上一条:关于推进2020年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下一条: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关闭

版权所有: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粤ICP备160457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