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中心概况 
 双创动态 
 创业资讯 
 双创政策 
 下载中心 
 联系我们 
省市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双创政策>>省市政策>>正文
《东莞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解读
2023-05-04 11:46   审核人: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解读

    文件依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创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办法>的通知》(东财〔2019276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东府〔202154号)

    简述:创业者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创业者(含台港澳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创办的初创企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在3年内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额度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贷款,贷款期限内由财政给与全额贴息。对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借款人,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万元。

    补贴对象:在东莞市创办初创企业的创业者,可申请创业贷款。

    补贴条件:

    1.提交贷款申请时,女性年龄为16-55周岁(不含55周岁)、男性年龄为16-60周岁(不含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且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贷款;

    5.创业者创办的创业主体属于失业保险参保范围的,必须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

    6.未享受过我市小额创业贷款贴息;

    7.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

    补贴标准: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满足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50万元),贷款期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补贴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以各经办银行所需资料为准。

    申请程序:申请人到各经办银行(邮储银行、东莞银行、招商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申请。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粤ICP备16045725号